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为加强档案管理,实现档案收集、整理、保管标准化、规范化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各有关部门都应将归档工作列入工作计划,保证档案材料完整、准确。
第三条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档案材料收集、保存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第二章 档案管理制度及职责
第四条 协会档案分纸质和电子文件,进行统一管理。会员部负责协会档案管理,并设专人负责。
第五条 档案管理工作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档案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;
(二)负责督促、指导、协助各部立卷归档工作;
(三)负责管理协会的全部档案(纸质、电子、照片、图标、声像等);
(四)负责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验收、立卷、归档、登记、借阅和保管工作;
(五)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,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。
第六条 各部门档案及时准确按类别和归档范围要求将本部门材料整理归档,中间如有人员调整,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,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性。
第三章 档案的立卷、归档
第七条 各部门将工作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,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全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,进行立卷归档。
第八条 各部门应做好档案材料收集工作,使文件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系统,按时、按要求将完整的立卷档案移交会员部。
第九条 档案材料归档重点为:在完成其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。
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种类:文书文件案卷,重大会议(活动)案卷、理事档案案卷等。
第十一条 归档案卷要求: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、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、区分不同价值。案卷提档的文件材料应为文件的正式文本及文件的定稿。
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立卷归档时间:档案立卷要求及时,文件形成后3天交至会员部存档,会议(活动)结束后15天归档。
第四章 档案管理和利用
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各部门送交档案进行严格检查,对档案编制目录进行档案统计。
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重大会议(活动)中产生的电子文档,凡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均应定期制作文件备份,并要及时归档,归档后的电子文件,仍需在本部门保留。
第十五条 电子文档一级目录均为年份文件夹,如20**年;二级目录根据部门工作分工进行分类归档。
第十六条 建立档案、材料的借阅制度。档案原则上仅供协会工作人员查看,需要查阅档案,需经协会领导批准,并办理查阅手续。
第十七条 被查阅的档案必须保持整洁,严谨涂改、翻印、抄录、转借或遗失,确属工作需要抄录、翻印的,需经协会领导批准。
第十八条 保存档案必须安全、保持清洁,做到经常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
第五章 档案移交
第十九条 档案归档验收合格后,交接双方移交时,必须填写移交清单后交接。
第二十条 各类活动结束后,应将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归档,按要求移交会员部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